爱看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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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色卷发筒





Justin,这是Justin。他捧着那个有点扎手的粉红色小玩意说,随后又补了句:真乖。

这其实挺蠢的,把一个卷头发的筒子说成是我————那还是个粉红色的筒子。但我又不得不承认,那是我迄今为止听过最温柔的情话。





再早些的时候我在台上把衬衫半脱下来,挂在臂弯上随着音乐跳舞,没多久便发现他在瞪着我。我有些怕他那个样子,慌忙站直了身体假装提裤子,他这才把眼神收回去,重新投入到工作中。

我不知道他所说的真乖是不是指我这种时常随他眼神或指令收敛的动作,但我希望不要是,我一点也不乖。16岁的男孩子很听另一个男孩子的话是一件很不正常的事,但放在娱乐圈来说它又很正常。不止16岁,就拿我们两个,蔡徐坤,朱正廷来说,我们四个任意两两排列组合,粉丝们都会脑补出一场生离死别的爱情戏码,从而给我们带来翻倍的流量和资源。所以这不是特定的,只不过是我跟他恰好被扣上了爱情的帽子,得到最好的响应罢了。

范丞丞的眉眼其实很锋利,他不苟言笑的样子,带有激烈情绪的冷脸或是眼神都很唬人,这恰好又跟他的声音成反比,从而导致他开口前后形象会产生巨大差别,他的情绪也一样。他在对我生气的时候态度很强硬,就好像我说的有些怕他那个样子,他面部的每一块肌肉都会失去力气,原封不动地停留在原来的位置,营造出冷冽又疏离的感觉。但他在表露内里时又太过柔软,他说我就是觉得这个东西挺像你的,我说哪里像,他说不知道,就是粉粉的,有些扎人。

我觉得他好矛盾,一个扎人的东西怎么能用真乖来形容,他又说不出来了,愣愣地盯着我看,好一会儿才说你现在就有点扎人。


我扎人吗?我明明已经竭力营造出一副顺应万人意思的乖巧模样了呀。我甚至可以在有长筒大炮拍着的地方大声宣称:范丞丞,我好爱你呀!

他随我一同前行,闷声不吭,耳根默默红的一塌糊涂。我喊完后脸上还挂着被声音震荡出弧度,凑上前去与他并肩,做出亲密无间的关系动作。他这又觉得不适应了,臂膀被烫的缩了缩。4月的太阳不知怎么这么毒,像是誓要给人晒了一层皮去,我们手臂上布满了细密的汗,短暂接触期间竟产出一种水乳交融的错觉。对,水乳交融,好似我们就真的在一起了,好似我是真的像我所说那样,多爱他。


他才是真正乖巧的那个人。他什么都有了,身家,背景,财富,样貌,但他唯独缺了爱。不是那种千万人为他折腰的爱,是那种,我不知道怎么描述,他甚至愿意为了那种爱来讨好我。你看他乖不乖,活像个要糖的小孩,我说你别哭了,安静点儿我就给你糖,他立马止住声音,湿润又乖巧地等我发落。

那你要爱我吗?

他卸了妆,头发上盖着块白色的毛巾坐在床上,我还没去洗澡,四仰八叉地躺在床上喘气儿。他似乎是怕我的喘气声把他的声音盖过去,急急又问:你会爱我吗?

事实上他问的并不是这个,他绝不会这样问的,但他的问题在我耳里几乎等同于先前的说法,我坐直起来与他平视:什么?

你早上说的……

你为什么要……

什么呀。我露出牙齿笑,看他凑过来牵住我的手,他拿拇指和食指轻轻捻我肉乎乎的手掌和指头,好像要扯住我的思维不要飘走。我好恨我肉乎乎的手,它们从来都不够其他哥哥的那样骨节分明,它们圆润地覆盖着一层筋肉,看起来总不像个大人。我也好恨我当时说的话,不够干净俐落清楚,至少不够让范丞丞搞清楚状况————我还和他接了吻,准确来说是接受他的吻。



这使我回想起两个月前。首尔的天气与廊坊的大不相同,且不说首尔,2月的廊坊与4月的廊坊已经是不同的。19日那晚我挤在狭小的宿舍里与王琳凯喊麦,叽里呱啦地扯着嗓子大吼大叫,朱正廷半夜来拍过我们的门,喊我们小声点。王琳凯应了他,没过多久又打开一首我没听过的饶舌开始摇头晃脑,他的脏辫支棱着竖在头戴耳机的两边,像长在地球上茂盛的树木。

我羡慕的不行,伸手去摸,他偏头过来笑着问我:帅吧,你也去弄一个?

我也能弄吗?

喜欢就弄呗。


他嘴巴笑起来的弧度像他头上那些辫子一样,年轻又生机勃勃,我感觉自己眼睛也被他带的亮起来,重重地点头:嗯!

没多久又有人敲门,我们以为又是朱正廷,磨磨蹭蹭半天才去开门,结果是范丞丞。他头上还披着凌晨的露水,满身一股子风尘卜卜的汽车空调味儿,张开手臂在门外咧嘴冲我笑:生日快乐!

那个时候我好像是第一次认真去看他的脸,在他陪我和王琳凯喊完麦凑过来要吻我的时候。这也是我突然回想起二月的原因,因为那是我们第一次接吻。耳机里的音乐鼓点强烈,带着我的心脏耳膜也突突地跳,他笑起来眼尾有褶子,嘴角两边攒得细细的,整个脸被电脑里的跳跃光线照得栩栩如生。

生日快乐,他吻我前又说了一句祝语。我真的好快乐。我好像许下了两个鲜活的愿望,我好像又真正变成了一个十六岁的,活着的黄明昊。


我知道活着这个词从一个毛头小子嘴里说出来显得无比怪异,我们该是满怀憧憬的年纪,朱正廷为此纠正过我无数次,他特别认真地指出来:你不该用活着,你该用生活。他话尾习惯性地语调上扬,好像下一秒总有些什么值得期待的东西会出现似的,然而下一秒只有舞蹈老师敲栏杆让我们安静的声音。他带进来一个穿着格格不入的男生,我们先前已经看见他在门外,戴着副黑色大墨镜隔着玻璃探头探脑,朱正廷以为是哪个老板来巡视,还拍我喊我认真些。

事实证明穿皮衣的不一定是老板,也可能是个涉世未深的练习新生。他那时候哭的样子我还历历在目,因为他把我新买的当季卫衣给打的透湿,肩头那块。还有他涂的有色唇膏,蹭在上面的痕迹至今都没有洗掉,留了淡淡一块粉色。那衣服我已经不再穿了,他也不再像那时一样趴在我肩头哭个不停,反倒是我有一次哭让他撞见了。

我真的不是个爱哭的人,通常情况下我都会忍,因为我受不了让别人发现我真的难受了。这不是辩解,唯独那一次是我真的难受的不行。我趴在他肩头吸鼻涕的时候明白了一件事情,不是说喜欢我的人就会喜欢我的一切,他们不一定喜欢我真正的样子。而且事实证明了他们确实不喜欢我对王琳凯单方面许下的承诺,又或者是范丞丞这样形容一个卷发筒的真正原因。他们不会喜欢的。


什么呀。我听见自己生硬的声调,紧接着我就抿紧了嘴巴不再说话,他凑过来吻我,浅尝辄止地碰了一下。他说:你好扎人。


我看不懂你的时候……你就有点儿扎人。他如是说道。


原来他那么早就开始用扎人来形容我。那你为什么还一直捧在手里呢?我当下几乎快哭出来,挎着脸一句话也说不出。他手里捧着那个带刺的小东西朝我跑过来,仿佛是个多宝贝的玩意儿,我连摸一下他都一惊一乍地收回手。你看他多幼稚,这却不妨碍我心里真的有些像我先前所说的假话一般,好爱他。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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